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有关高校(培训机构):
根据教育部国培计划——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国培计划”总结工作的通知》(国培办[2020]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要做好2019年项目评估总结工作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高校(培训机构)要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文件要求,围绕整体培训情况、取得的成效,主要举措、经验和亮点,存在问题和对策分析,项目后续实施的安排与设想等4个方面,做好项目工作总结,梳理存在的问题,撰写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高校(培训机构)要进一步核查、核对2019年“中西部项目”、“幼师国培项目”参训学员信息,并在河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中进行更新。
(三)教育厅将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9)”——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教师〔2019〕515号)要求,实行绩效评价,委托第三方按照过程管理占比30%、成果考核占比30%、参训教师满意度占比30%、相关利益群体评价占比10%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资质调整、任务承担、经费分配的重要依据,持续实施项目绩效考核末位淘汰制度。
二、要择优遴选推荐优秀案例
各单位要按照2019年“国培计划”典型工作案例报送要求推荐典型案例,其中,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须推荐2-3个,各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有关高校(培训机构)须推荐1个。
三、要按要求报送有关材料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高校(培训机构)要将自评报告、典型案例以及我厅关于组织实施2019年“国培计划”中要求的有关材料,于2020年3月25日前将电子版报送至河南省“国培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纸质版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河南省“国培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联系人:李婧,联系电话:0371-58525570,邮箱:hngpjh@vip.163.com,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龙子湖北路与姚夏路交叉口河南广播电视大学艺术楼202室,邮编:450046。
附件:教育部国培计划——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国培计划”总结工作的通知
2020年3月11日
附件下载:教育部国培计划——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国培计划”总结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