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管理制度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国培计划”教学管理制度

时间:2022年03月23日 15:50  来自:  点击: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国培计划”项目教学管理制度

一、为更好地完成“国培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教学任务,科学规范培训教学行为,确保培训的高质量,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和精神,特制订本教学管理制度。

二、“国培计划”各具体项目团队,其教学活动的组织必须按照经过省教育厅“国培计划”项目办公室评审通过的培训实施方案执行,不得随意更改;方案执行期间若因特殊情况确需进行一定调整的,应由项目首席专家会同项目负责人共同研究确定并报请省教育厅“国培计划”项目办公室批准。

三、“国培计划”授课教师团队的组建应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由高校专家、一线名师和教研员组成,结构合理,师资比例符合要求,师资结构、专业水平和授课能力等能满足培训项目及课程设计要求;在满足量化要求的前提下,要对进入团队的人员进行严格的筛选,力求使整个团队在学术造诣、学科教学水平、实践指导能力、教育教学特色专长、年龄结构、学校地域分布等方面能够实现最大程度的优化。

四、项目首席专家和项目负责人应指定日期,要求承担项目培训的授课教师在培训正式开始前将个人授课的大纲或课程主要内容摘要提交上来;项目首席专家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保证授课教师在授课前能够熟悉课程培训方案,了解其他教师所讲课程的大纲或主要内容。

五、对从省域外聘请的专家和学院对外聘请的一线骨干教师和优秀教研员,项目首席专家和项目负责人应主动与其联系沟通,如出现省外专家不能按计划到课或原定授课内容有重大变更时,应及时采取应对或补救措施。

六、授课教师要以对学员认真负责的态度讲好每一节课,未经首席专家和项目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调课、缺课、减少课时或变更讲座主题。

七、“国培计划”项目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教师教学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1.加强任课教师教学过程管理。任课教师必须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必须坚持“课堂讲授有纪律,公开言论守规矩”原则,积极开展课程思政,切实肩负起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光荣职责。

2.建立学员对每个授课教师的评价机制。要通过无记名问卷的形式,对每个教师进行包括师德师风、教学方式、授课内容等综合评价;

3.建立培训师资团队的管理档案。档案中除存录教师个人的基本信息外,应将其每次讲课的内容、时间、学员和其他教师的评价等保存其中;

4.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授课教师严重违反教学纪律,导致教学事故的,应按照学院的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八、项目培训必须坚持以小班(50人)授课形式为主,除省教育厅同意的在聘请省域外专家时可进行大班授课外,其他形式的授课,包括一线教师示范课、观摩课等,均应实行小班教学,以加强学员与教师、学员与学员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推进“参与式”培训活动的开展。

九、学校应为培训学员提供符合教学要求、设施设备齐全的学习专用教室和相关的学习、实习场所;项目主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教室卫生和设施设备的安全及维护工作。

十、为做好培训课程资源的开发、整理工作,项目执行部门应对针对性强、有特色、符合学员培训需求的授课内容进行收集和整理,在此基础上生成并逐步完善学校的“国培计划”课程资源库。

十一、项目主管部门要协助项目首席专家遴选优质教学实践基地,供学员教学观摩、实践教学。选派校内教师和基地学校教师作为学员实践指导教师,与学员一起,共同参与各类教研、备课、讲课、评课等活动,认真指导好学员的教育教学实习。

十二、高效转化培训成果。各项目团队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跟踪指导方案,严格按照不同项目的要求,指导参训教师成果的产出、汇集、评价与转化,要选取有代表性的参训教师,进行 1-2 年的重点跟踪指导,探索有效的培训成果转化路径、模式和机制,形成行动研究报告。

十三、对有课题研究要求的高端项目,要遴选优秀教师作为学员的课题研究导师,对学员的选题、开题等相关工作实行具体指导,课题研究过程中要进行跟踪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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