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管理制度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国培计划”首席专家、项目负责人职责

时间:2022年03月23日 15:51  来自:  点击: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国培计划”项目首席专家、项目负责人

管理办法及工作职责

一、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颁发《河南省“国培计划”项目实施细则》(教师[2014]50号)关于“国培项目实行首席专家制”,要“建立健全由单位领导、学科首席专家和项目负责人协同管理的机制”的规定,为明确“国培计划”培训项目实施过程中首席专家和项目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分工负责,为确保培训质量,依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首席专家和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按每个培训子项目设定,经由学校“国培计划”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由学校“国培计划”项目办公室(设在职能管理部门)负责聘任。项目在一年内结束的聘期为一年;项目在两年内结束的聘期为两年(以此类推)。

三、首席专家和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工作过程中,应接受学校“国培计划”项目领导小组和学校“国培计划”项目办公室的行政领导和监督,并对该项目预定目标任务的实现和培训质量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承担责任。

四、首席专家总体负责项目教学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对培训的教学质量承担责任。其工作职责为:

(一)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邀)标文件中对项目目标任务的要求,主持制定项目申报书等竞标文件,包括组织训前调研和撰写调研报告、拟定培训方案和课程计划等;根据项目评标的具体要求,决定是否参与项目答辩;项目评审后,针对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专家评审组提出的意见,组织对上述文件进行后续的修改完善工作。

(二)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核准的培训方案和课程计划参与并指导培训工作:

1.组建项目培训师资团队。负责选拔、推荐授课和指导教师(含省内外专家、一线骨干教师;各类教学实习、科研课题和跟踪辅导的指导教师),由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后予以聘任。

2.主持、协调师资团队的教学工作。按照培训课程计划制定培训课程表;在培训开始前,通过面谈协商、电子或网络传递等多种形式,组织师资团队的成员开展备课活动,务必使每位授课教师明确立德树人的政治方向,明确课程实施的具体要求,确保其教学设计和教学内容能实现培训的预期目标;对校外聘请的专家,可根据实际需要聘请专人负责主持、协助其教学活动。

3.组织、协调、管理指导教师的业务指导工作。首席专家应依据项目培训的整体方案,制定出具有可操作性的用于教育实习、科研、训后跟踪指导的具体方案,用以规范、引导指导教师的行为,确保指导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

4.负责课程资源的提供和开发建设。决定培训期间为学员提供的教材、图书及其他相关学习资料;指导相关人员收集、筛选和整理、制作培训期间的生成性课程资源,每50人至少提供1个生成性课程资源。

5.在项目培训方案的整体框架下指导监督各培训环节具体方案的贯彻执行。这些方案主要包括:学员访名校或跟岗研修方案、学员课题指导方案、学员结业后对学员进行跟踪指导的方案等。

(三)对培训过程实施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对整个项目培训的教学质量和意识形态等方面的监管承担责任。

1.主持制定对授课教师、指导教师的业务水平和培训质量评估标准。采用现场听课检测、集体评课、实习基地探访、学员无记名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教师教学和业务指导质量的监控;项目结束后,会同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标准,对授课教师和指导教师进行综合考核评估。

2.主持制定学员在培训各个阶段的学习评价考核程序及相关标准,督促学员努力学习、积极反思实践,提高培训的实际效果。

(四)定期向项目负责人提交授课教师、指导教师、主持(协助)授课人员、课程资源制作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课时量(工作量)数据信息,用作编制财务报表和支付课时费或劳务补助费的依据。

(五)撰写、提交个人职责范围内的项目自评报告。项目培训结束后,应按照学校主管部门有关评估考核的要求,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和自我评估,按时撰写并提交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六)按时参加开班仪式、学员座谈会、结业典礼,并在结业典礼上对培训项目进行总结。

五、项目负责人总体负责项目的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协助首席专家保证培训方案的落实,对项目的顺利有效实施和服务质量承担管理责任。其工作职责为:

(一)做好各项训前准备和学员报到接待工作,具体包括:

1.选拔、推荐各项目培训班级的班主任,由主管部门认定后予以聘任;指导班主任做好学员的训前通知、联系催告、培训咨询等工作。

2.组织班主任和有关人员,做好学员报到的接待、信息采集、学习材料的发放等工作。

(二)做好培训期间的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具体包括:

1.根据课程表的安排,提前与授课教师进行联系沟通,告知其按时到课;如出现教师需要调课的情况,应及时向首席专家报告,由首席专家决定如何调整。

2.会同班主任制定相关的学习考勤和班级管理、生活管理制度,加强对学员培训期间的纪律约束,组织好学员在校期间的各类文体活动,确保培训的良好教学秩序和学员的安全。

3.主持、指导业务班主任做好整个培训期间重要宣传报道类影像资料的摄录、编辑以及培训简报的编制工作。

4.通过定期召开学员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了解学员对培训管理、食宿餐饮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学员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及时掌握学员对培训的满意度情况并及时向学校主管部门反馈。

5.指导、督促班主任做好学员培训档案的建立和保管工作。学员的个人信息、培训信息均应在档案中进行详细的登记或记录;学员提交的调查问卷(意见反馈)、学习心得、研修日志、实践成果等反映培训情况的原始资料均应予以妥善保存。

(三)加强培训期间对后勤保障条件的指导与监督,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切实保障学员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四)负责个人职责范围内培训项目总结报告的撰写和上级主管部门对该项目进行评估考核的相关事务。

(五)按时参加开班仪式、学员座谈会、结业典礼。

(六)定期整理收集班主任、其他管理人员的工作量(课时量)数据信息,用作编制财务报表和支付劳务报酬的依据。

六、学校主管部门代表学校“国培计划”项目领导小组,根据本规定实施对项目首席专家和项目负责人的管理工作。对项目首席专家和项目负责人的考核评估以省教育厅主管部门对项目考核评估的结论和学员返岗后的无记名网络测评结果为准;凡项目测评进入全省前三名的为优秀,应给予首席专家和项目负责人一定的物质奖励(办法和标准另行制定);凡项目测评成绩为不合格的,项目首席专家和项目负责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学校将取消其第二年继续应聘项目首席专家或项目负责人的资格。

七、学校承担“国培计划”之外的其他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项目首席专家和项目负责人的管理及职责规范,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八、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学校“国培计划”项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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